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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平县:“笔墨”相融,绘就供销农场新画卷

发布时间:2025-04-30 信息来源: 和平县javBus 责任编辑:办公室

  在“社村”合作的壮阔画卷中,和平县以供销农场建设为笔,以“七有”标准为墨,绘就了一幅联农带农、共谋发展的新图景。这一创新实践,不仅为当地农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,更为“社村”合作试点的实施提供了宝贵经验。

  一、起笔构图,试点先行探新路

  在规划布局方面,和平县立足长远,精心谋划,紧密结合和平县“百千万工程”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,启动地产地销菜篮子供销农场示范带建设行动。计划以S229沿线的礼士、林寨、优胜、彭寨、长塘等镇为核心,建设水稻供销农场示范带;以G358沿线的以大坝、阳明、上陵、合水等镇为核心,建设蔬果供销农场示范带。2025年6月底,在大坝、阳明、上陵、合水等镇完成5家乡村振兴示范带供销农场建设;在浰源、热水、青州、东水、贝墩、古寨、公白等其他乡镇,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建设特色供销农场。

  自2024年12月起,在和平县社村联合会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,和平社村运营公司积极拓展业务,率先在大坝镇汤湖村、优胜镇新联村、东水镇澄村村等9个镇村开展示范供销农场试点。自2024年试点工作启动以来,已取得显著成效:已完成供销农场撂荒耕地托管服务超3400亩,水稻全托管面积达到3000亩。其中,大坝镇汤湖村供销农场(一期)由和平社村运营公司统一流转全村106亩撂荒地,并示范自建,已成功带动村集体年增收超30万元;在优胜镇新联村,村集体从农民手中流转近几年撂荒、闲置的土地近2000亩,通过与和平社村运营公司合作开展近500亩水稻订单种植托管,已直接带动村集体年增收超20万元,实现了村集体经济的有效提升。

  二、反复研磨,“七有”为纲谱新章

  示范供销农场建设作为和平县落实“百千万工程”和“社村”合作试点的关键举措,备受县委县政府重视。供销农场认证严格遵循自愿、公平公开、逐级审核原则,通过示范自建、合作共建、引领创建等多种模式稳步推进,并严格按照“七个有”标准建设,即有合作组织、有实施主体、有产业规模、有利益联结、有订单服务、有金融支持、有认证机制,推动供销农场示范带规范化、标准化建设。

  具体而言,供销农场与社村运营公司、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需建立明确的合作关系,形成利益共同体;有明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和管理,确保项目有序推进;和平县供销农场严格遵循“社村”试点产业发展规划,基地相对连片,年产值不低于50万元,粮油作物、蔬菜、水产养殖等产业规模均达到一定标准;通过明确增收机制、签订合作协议,与合作组织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;供销农场主动对接农业社会化服务,与社村运营公司、农产品公司(直供配送)等龙头企业开展订单服务;获得一次性建设资金扶持、供销农场贷(贴息)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,降低运营风险;实行动态管理机制,分批分量开展认证工作,每年开展一次年度复评,未达标者降级处理或退出认证。2024年,成功申报深圳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资金600万元,用于支持建设省级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试点和社村合作试点,在典型村培育发展供销农场。

  三、合作落纸,产业赋能绘春图

  以“七有”标准为指引,和平县供销农场建设不仅注重硬件设施的完善,更在产业合作与赋能上下足功夫。通过深化与社村运营公司、农产品公司等龙头企业的合作,供销农场积极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,提升农产品附加值。同时,借助金融扶持政策,供销农场得以降低运营成本,增强市场竞争力。将供销农场建设成效纳入试点村集体年度贡献度考核重点指标之一,让村集体参与进供销农场建设过程,激发村集体参与供销农场建设的热情与动力。

  通过建设供销农场,探索发展与村集体的股权收益、居间服务、劳务管理、农业产业链增值收益等利益联结方式,带动村集体增收。同时,农民不仅可以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租金收入,还可以通过参与供销农场的生产经营获得劳务收入。村集体、村民不再仅仅是旁观者,而是成为供销农场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。这种“公司+村集体+农户”的合作模式,有效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,促进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。据统计,公司已成功联结20个村集体进行产业发展合作,带动当地劳动力就业373人次,完成1.7万亩签约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,订单种植优质稻完成约3000亩、豇豆约350亩、玉米约200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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